为了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经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威海姜某某(化名)将王某某(化名)的照片和手机号发到微信群里,并谎称王某某为小姐,对王某某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王某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网民谭某某与赵某某有过节,多次在抖音、微信群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赵某某,并且多次通过发送短信的形式干扰赵某某的正常生活。情节严重,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和第(五)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决定给予谭某某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经区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须为网络言行负责,违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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