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经区公安分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案例回顾】
近日,威海网民王某某(化名)因感情纠纷,多次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威胁恐吓他人,并尾随、持刀将他人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经区公安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发言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畅所欲言并不代表为所欲为,应该做到理性,谨言慎行、合理表达,切不可虚构、捏造事实或者辱骂、诋毁他人。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随意骂人、损毁他人名誉,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群众要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健康有序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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