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切实提升广大网民上网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区公安机关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案例回顾】

网民沈某某为泄私愤,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诽谤他人的谣言视频,对他人生活和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沈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经区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打击报复他人的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网络谣言和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在此呼吁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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