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及考试流程
1、申请受理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体检后到报名点申请报名;
2、预约科目一理论考试
报名受理后,申请人可在报名点预约科目一考试;
3、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按预约时间到摩托车考场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一考试不合格的,需重新预约考试;
4、预约驾驶技能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携带身份证明在报名点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可以一次预约、合并进行);
5、参加驾驶技能考试
按预约时间到摩托车考场参加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需重新预约考试,但应当在十日后预约;
6、参加科目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可当日进行科目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首次参加科目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无需预约,考试不合格的,无考试预约时间间隔要求,可在报名点直接预约补考;
7、驾驶证发放
科目三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宣誓,当日核发驾驶证。
温馨提示
1、报名和考试预约地点
威海市区设置了:
羊亭考场:环翠区羊亭镇王家河村/电话:5276546
车管所高区服务站:高区恒泰街1号/电话:5276430
两处报名点,均设有体检、照相设备,可一站式办理体检、照相、报名业务;
2、市区摩托车考场地址
羊亭考场(环翠区羊亭镇王家河村,电话:5276546);
3、费用缴纳:
报名受理成功后,可通过交管12123APP、扫码、现金等方式交纳考试费、补考费、工本费;
4、考试预约取消:
申请人考试预约成功后因故不能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至晚提前一日到车管所或报名点窗口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5、学习驾驶期限: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为三年(持摩托车类驾驶证增驾摩托车类更高准驾车型的,需自车管所受理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
6、考试次数限制: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7、免考科一情形:
已持有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无需考试科目一,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8、60周岁以上人员报考要求
60周岁至70周岁申请或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70周岁以上申请或增加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人员,报名前需先到市车管所(环翠区温泉西路123号)进行三力测试,通过后方可报名;
9、持外地驾驶证增驾要求:
持非威海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威海申请增驾摩托车驾驶证前,需先将驾驶证转入到威海后再申请增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