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自3月20日起,我市将正式实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年龄新政策: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岗位的从业年龄要求统一调整为“年龄不超过63周岁”,进一步拓宽就业通道,激发行业活力。

为减轻从业人员负担,对因年龄原因此前被注销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将集中恢复证件信息,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从业人员无需重新申领或换发证件,可通过“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证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或登录“爱山东”App查看电子证照调整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机动车驾驶证失效、驾驶证准驾车型已不符合从业条件、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从业人员证件数据不纳入恢复范围。

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做好证件数据恢复、信息系统升级、政策宣贯等工作,持续推进便民服务,保障群众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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